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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二七章 种马无敌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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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天晓得这方空间,究竟是有多大。

    走在其间,丁翔才发现,白马所说的“前边不远”至少得要走上近一个小时。或许,它所说的“不远”是以它全力奔跑的速度来认知的。

    而那条充斥着血色闪电的黑色峡谷,那片繁茂得遮天蔽日的奇幻森林,在丁翔真正踏足到这片“天马生存地”的草场上时,才知道它们在这方空间中所占的比例,百不足一。

    这是一片比面积已达十几万英亩的天马牧场还要宽旷许多的大草原。而且,丁翔还能够感觉得到,这里及膝高的牧草,尽含灵气。甚至,其浓度还远胜于天马牧场中的紫花苜蓿。

    “果然是圣境后裔呀!”

    没什么可怀疑的,有那个活了上千年、灵力浓郁得不知几何的老怪物在,哪怕是狗尾巴草,想要变成最有“营养价值”的牧草,恐怕也是易如翻掌。

    虽然,它只是一匹马,但已经“启智”千年,还在一位“大能”的身边修灵已久的老马,其灵通比之丁翔这个学徒级的小灵士,不知要强上凡几。

    有些感慨!连一位“大能”的坐骑,都有如此灵通,那当年圣境中的“飞仙”们,岂不是飞天入地,呼风唤雨?

    “呵呵,只能说,只有你想不到的,没有飞仙们做不到的!”

    神识中,老马并没有停止与丁翔的交流,其语气,亦从一开始的有些生涩,变得熟稔了许多,甚至……还有点话唠。

    用它自己的“话”说就是:我已经超过千年没有与人交流了,好容易遇到一位“故人”,不多聊上几句,岂不是有负上天的好意?

    故人?被一匹活了一千多年的老马称之为“故人”,丁翔觉得哪里有些不对劲,但同为圣境传承,也说得过去不是?

    在“死亡之谷”崴了脚的混血妞,这功夫已经被丁翔抱着送到了白马的背上。没有马鞍,亦没有缰绳、马镫之类的马具,但佩姆科娃却稳稳的……侧坐着,愣是将骑马这项技术活,骑出了新的高度。

    当然,这得益于白马的灵智,顾忌到背上一开始就让它感到异常亲切,能带给它如同“妈妈”般的亲近感的新朋友,白马走的很稳也很慢,慢到一边在神识中与老马聊天,一边赶路的丁翔都能亦步亦趋,不落后太多。

    “翔,快点呀!这么走,到天黑前,我们也到不了!”

    倒是手里举着几朵密境中摘来的野花不时嗅来嗅去的混血妞先急了。

    “天黑?什么是天黑?”

    白马的大眼中露出了一丝不解,还打了个响鼻,在丁翔神识中主动发问!

    “呵呵,孩子,在外面的世界中,随着金乌的东升西落,是会有昼夜之分的。”

    老马抢先回答了这个问题。作为来到这个密境千年之后,才又有一匹被激活灵根、开启了灵智的同类,哪怕是自己不知隔了多少辈的子孙,老马还是很乐于与其交流的。

    “昼夜?”

    这个陌生的词语,并不能让白马明白什么叫“天黑”,但它更感兴趣的是:“你是谁?你怎么也能来这里?”

    “混蛋,我是你的老祖宗!”

    “玛蛋的!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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