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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十四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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道:“我明白了。”

    吴氏松了口气,喝了一口水道:“姑母对名声看得重要,当初她毁了名声嫁进去,我也偶尔会听到她的消息,姑母她……其实过得不好,读书人最是重名声,她先是被混混纠缠,后来非君不嫁又闹得沸沸扬扬,那边已经不喜。而且他们根本不会种地,又请不起短工,好像地里的活计都是她去干,家中也是她收拾。”

    任劳任怨啊!

    张采萱感叹。

    但是成了如今的模样却又不知道该怪谁,好像张家谁都没错。

    吴氏说完,似乎轻松许多,“反正内情差不多就是这样。他爹说,二叔有时会帮着她给祖母说几句好话,不过后来……自从生下你,二叔就不再管她了,姑母回来得也就越发少了。”

    没想到这里面还有她爹的事。

    张全贵要是真疼闺女,就不好和这个名声不好的妹妹走得太近,事实上张采萱如果不是去了周府几年,婚事上可能没那么顺。

    真正不介意这种事情的人实在少。

    外人就算是不觉得她丢人,但是真娶回去当儿媳妇也会觉得膈应。

    其实不只是她,村里张姓的姑娘都多少会受点牵连,这大概也是众人看到她就沉默的原因。

    恰在这时,孩子醒了,吴氏有点尴尬,抱着孩子起身,道:“采萱,我得回去了,毅儿可能饿了,这里也不方便。”

    这是要喂奶?

    张采萱也不留她,起身送她到出门。

    关于张全芸的事情,她听过就过去了,并没有放在心上,相信秦肃凛就算知道这些,也不会看低了她。

    他们天天去砍柴,当家中的柴火堆得高高的,几乎到顶的时候。日子到了七月底,地里的荞麦枝头被压弯,大麦穗也沉甸甸的。

    荒地第一年能有这样的长势,张采萱已经很满意,她故意在洒种子时洒得稀了些,拔过草之后植株也老辣了些,众人去西山砍柴时,看得到张采萱地里的大麦,都有些惊讶。

    因为当初张采萱洒下种子时,村里也有人看到过,虎妞娘还特意跑过来跟她说,太稀了不行,她还是买来的种子,要是不发芽,基本上就没收成了。

    但张采萱固执得很,推脱说家中没种子了,不打算再补。

    如今看来,真是懒人有懒福。

    是的,张采萱和秦肃凛的地,确实没有村里的地伺候得好,就是杂草也拔得不勤快。落到他们眼中,倒不会说他们懒,因为看得到他们天天上山砍柴,根本没空。

    不过这夫妻俩也老实,人顾家放出消息想要买柴火,按理说他们离得最近,又天天上山去砍,愣是一点都没卖。

    虽然收成不多,但是荒地能有这样的收成已经很不错了,他们又没怎么费劲。

    七月底八月初,各家已经开始秋收,趁着天气好收回来还能顺便晒干。

    这个时候,张采萱他们的地的便利就出来了,在地里割了,离家那么近,半天都能搬回去好多。

    要知道别家的麦子就算是割好,也只能凭着力气硬抗回去,天热路远,一天根本搬不了多少。

    张采萱头上戴着帽子,脖子上还用轻薄的布料自制了个围脖,要不然秦肃凛不让她中午出来干活。

    三亩多的地,两人干了好几天,终于将荞麦和麦子都收了回去,等到晒在院子里,已经过去了半个月。

    这半个月他们天天早出晚归,吃饭都是随便对付,就怕天变了收不回来,也怕收回来了天上下雨晒不干发霉。

    要是发霉,只能自己吃了,还不好吃。麦子就算了,自己吃也行,但是稻米可不行,许多人都靠着稻米卖了买粗粮养活一家人呢,要是发霉,来年就得饿肚子了。

    真正的看天吃饭。

    粮食收回,两人才松了口气,如今只剩下在家中晒粮食就行,过段时间就翻翻,干得快。

    就在这个时候,隔壁的顾家上门,来的人是顾月景的随从。

    顾家搬到青山村就跟隐形人似的,一般不和村里人来往,平日里采买就架着马车去镇上,也不串门,以前顾月琳还会偶尔过来找张采萱,只是在她成亲后就再没上过门了。

    所以,随从上门,张采萱满是诧异。

    刚好是秦肃凛去开的门,她在厨房门口听那随从道:“我家公子想要请你去帮忙运粮食回来,一日二十文,你们可愿意去?如果不愿,公子说了,我们就去找牛车。”

    秦肃凛沉吟片刻,问道:“你们家请人工钱都是这么多吗?”

    随从也不恼,笑道:“当然不是,短工十二文,因为你要带上家中的马车,所以才二十文。”

    秦肃凛没有立刻答应,低下头沉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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